正常化教學
說明: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 113 年 1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39644 號函 辦理。
二、本縣通霄國民中學為 113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,若選填超額 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,將依「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 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三、惠請轉知轄屬各校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本縣之教師,宜審 慎選填志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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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輔處
總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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