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化教學
1.擬定教務處工作計畫與活動要點。
2.彙整校務視導等事宜。
3.編排日課表、全校教師授課節數與領域。
4.協辦長期代(理)課老師聘請甄選事宜。
5.擬訂學校本位教師進修計畫與報府備查。
6.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綱全校總體課程計畫。
7.辦理教學觀摩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各種研究事宜。
8.課發會、教學研究會會議紀錄。
9.不定期巡查全校各班各科平日教學情形並紀錄。
10.申辦教育優先區計劃,執行親職教育與家庭訪視活動。
11.申辦教務相關計畫。
12.彙整與印製學校行事曆。
13.辦理註冊、轉學、學籍保管、畢業生名冊等相關事宜。
14.辦理學生學習評量、學藝競賽、成績給獎等事宜。
15.辦理各科作業抽查。
16.申辦國中小補救教學專案計畫。
17.彙整實驗教育評鑑資料。
18.辦理教育會考相關事宜及各科作業抽查。
19.其他交辦事項。